ARB类的药物引起了血钾的增高,如果血钾增高,它并没有超过6mmol/L的话,我们可以继续应用ARB类的药物,但是要配合密切监测血钾。如果是血钾增高超过了6mmol/L的话,我们就要停用ARB类的药物了。另外的话如果这个患者他血钾比如说没有超过6mmol/L的话,但他具有一个慢性肾脏病的基础疾病,他比较容易引起高钾血症,这个时候我们要适当的减少ARB类药物的一个剂量。如果ARB类的药物引起了肌酐的升高的话,如果他肌酐升高的幅度小于30%,这是一个预期的药物反应,像这种情况我们不必要停药,我们可以继续使用。但是要监测患者的肌酐的变化情况。如果它趋于正常了,我们可以认为这个不用调整了。如果说使用ARB类的药物,使他的肌酐升高的幅度已经达到了30%-50%这样的一个水平了,可能是提示有肾缺血因素的存在。像这种情况的话,我们至少是要把ARB类的药物减量,然后同时去寻找肾缺血的一个原因,然后进行纠正。当肌酐水平恢复正常的时候,我们再用常规剂量的一个ARB类的药物。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患者使用了ARB类药物以后的话,他的肌酐水平升高幅度超过了50%了,或者他肌酐的值已经大于了265μmol/L了,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停用ARB类的药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