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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患者自付比例 将不超过医疗总费用10%

发布时间:2017-11-19 12:58:34  来源:   阅读:0

11月18日讯为进1步减少结核病危害,保护人民大众健康,加快推动健康西安建设,《西安市1035结核病防治计划》日前出台。计划要求,到2020年,肺结核病发和死亡人数进1步减少,全市肺结核病发率降落到50/10万以下。同时,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肺结核病及耐药肺结核患者纳入精准扶贫对象和医疗救助范围,患者自付比例不超过医疗总费用的10%。

贫困家庭签约规范管理率须达100%

结核病以肺结核为主,是严重危害人民大众身体健康的重大沾染病之1。全市结核病疫情呈逐年降落趋势,成功医治率保持在90%以上,肺结核报告病发率、死亡率明显降落,基本实现了1025计划目标。但结核病病发人数依然较多,病发数居所有沾染病第2位。

计划要求,到2020年,实现尽早发现病人、全程规范诊治和精准签约管理,人民大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医治、康复等防治服务,沾染性肺结核患者治愈率到达90%以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肺结核患者家庭签约规范管理率到达90%以上,贫困家庭签约规范管理率到达100%。

基本实现普通肺结核患者诊治不出县

计划要求,对病原学检查阳性肺结核患者的密切接触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65岁以上老年人、糖尿病患者等结核病重点人群进行主动筛查。将结核病检查纳入学校新生入学、监管场所(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收留教育所、强迫隔离戒毒所、强迫医疗管理处等场所)人员收押和活动人口聚集的重点行业入职等健康体检项目,初期发现沾染源。

建立结核病定点诊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基层康复管理的分级诊疗制度,其他非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发现疑似肺结核病人要及时报告并转诊到当地结核病定点医院进行归口诊治。基本实现普通肺结核患者诊治不出县,耐多药和疑问重症肺结核患者不出市。

计划期末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

计划要求,最大限度发挥基本医保对肺结核患者的保障作用,将肺结核(包括耐多药肺结核)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1035计划期末门诊报销比例不低于70%。

将符合条件的贫困肺结核病及耐药肺结核患者纳入精准扶贫对象和医疗救助范围,医治费用按规定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后,给予医疗救助,患者自付比例不超过医疗总费用的10%,切实下降肺结核患者就诊负担,避免患者家庭产生灾害性支出而因病致贫返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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