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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能用布洛芬吗?

发布时间:2018-04-08 12:58:09  来源:   阅读:0

布洛芬是最经常使用的解热镇痛药之1,广泛利用于发热、头痛、牙痛、痛经等多种疾病。孕妇由于孕期体内各种酶、代谢等都产生变化,用药需特别注意,如果出现发热、头痛等病症能否使用布洛芬?

布洛芬的作用原理是甚么?

布洛芬具有镇痛、抗炎、解热作用。其中镇痛抗炎作用主要是由于布洛芬可抑制细胞膜的环氧酶将花生4烯酸代谢为炎性介质前列腺素,由此减轻因前列腺素引发的局部组织充血、肿胀,亦下降局部周围神经对缓激肽等的痛觉敏感性。起着抗炎、镇痛作用;而前列腺素也是1个较强的致热原,当受抑后可以起到解热作用。

孕妇能否用布洛芬?

目前孕妇用药通常参考FDA的《妊娠期药物危险性等级》,可分为A、B、C、D、X类。

A类:对孕妇、胎儿都安全。多为维生素及矿物资类药,如B族维生素、钙片等。

B类:对孕妇比较安全,对胎儿的危险证据不足或不能证实。如胃复安、青霉素和多数头孢类药物等。

C类:仅动物实验显示,会造成胎儿畸形或死亡,但无孕妇的研究数据。如阿司匹林、扑尔敏、地塞米松等,使用时须谨慎斟酌对胎儿的潜伏危险。

D类:仅在孕妇生命遭到要挟,或得了严重非用不可时才可以使用。包括4环素、1些孕激素及抗癫痫药等。

X类:明确规定已怀孕或可能怀孕的妇女禁用,如米非司酮。

由于在孕期身体会不断产生变化,有的药物并不是在全部孕期都是一样等级。布洛芬就需要根据孕期来肯定其安全性。

对妊娠头6个月的,布洛芬属于对孕妇比较安全的B类药物、但到了妊娠后3个月,布洛芬则变成不宜使用的D类药物。这主要是由于晚期妊娠妇女使用布洛芬后,可以使孕期延长,引发难产及产程延长。因此到了孕晚期不宜使用布洛芬,如果孕初期和孕中期出现发热、急性疼痛等症,比较好及时就诊,在医生指点下医治,不能随便自行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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