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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第四医院医用试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4-05 12:58:28  来源:   阅读:0

4月4日讯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西安市第4医院的拜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依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第4医院医用试剂采购项目进行公然招标,欢迎符合资历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第4医院医用试剂采购项目

2、采购项目编号:HRDL-CG[2018]-047-014

3、采购人名称:西安市第4医院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解放路21号

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翔路58-A副1号哈佛公馆裙楼4楼

联系方式:029⑹8090670

5、采购内容和要求:本次采购内容分为4个标段(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单价

(元/人份)

预算(万元)

1标段

产前DNA检测(NIPT)试剂

750

562.50

2标段

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试剂

150

114.00

3标段

叶酸代谢能力基因检测试剂

150

114.00

4标段

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试剂

490

209.475

合计:999.975万元

项目用处:医院自用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1标段:562.50万元;2标段:114.00万元;3标段:114.00万元;4标段:209.475万元;合计:999.975万元

采购周期:1年

6、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需具有《政府采购法》第2102条规定的资历条件;

2、供应商须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3证合1或5证合1的只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背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进程,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和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1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1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供应商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3年的财务会计报表;

8、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7、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行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增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迫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行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8、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04月04日至2018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9:00⑴2:00,下午14:00⑴7: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翔路58-A副1号哈佛公馆裙楼4楼

3、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时只需携带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4月24日14:00时前

2、开标时间:2018年04月24日下午14:00时

3、开标地点:西安市雁翔路58-A副1号哈佛公馆裙楼3楼

10、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许工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⑹8090670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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