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医药新闻

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药品价格动态调整废标递补药品价格确认

发布时间:2017-10-31 14:08:22  来源:   阅读:0

10月30日讯

各相干企业:

根据《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采购部份)中标价格周期性动态调剂工作方案》,我中心于2017年10月30日启动对废标药品的递补程序。

依照天津市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专家委员会根据递补药品的生产企业在经济技术标评审中所获分值高于原中标企业的,递补药品价格不得高于其在其他依照国办发〔2015〕7号文履行集中采购工作省分的全国最低价;递补药品的生产企业在经济技术标评审中所获分值不高于原中标企业的,递补药品价格不得高于其全国最低价及原中标药品当前调剂周期内的全国最低价,完成了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招标采购部份)递补药品待确认价格的认定工作。请所有企业于11月1日12:00前登录采购平台,查看相干药品,并进行相应操作。

如对价格收集异议,请在系统内填写相应省分的复核价格,并将相干证明材料递交至我中心,我中心汇总后将约请专家进1步核实。

具体操作,请相干企业使用UKEY(数字证书版)登录采购平台,进入基础信息系统,在文件下载栏目,下载《2015年度天津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采购部份)中标价格动态调剂操作手册》,参照手册正确进行操作。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7年10月30日

标签: